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2024-09-20 17:42
来源:本站
2024年8月22日,根据《庆元县医疗保障局等 7 部门关于加强高额医疗费用困难人员帮扶工作的通知》(庆医保〔2021〕68号)文件精神,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高额医疗费用化解工作联席会议。
通过前期调查了解,经个人申请,县慈善总会、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和乡镇(街道)层层把关审核,我县 2023 年度共有47名低保、低边对象个人自负超过3万元以上人员符合救助要求,根据《丽水市慈善总会大病救助实施办法》(丽慈〔2022〕1 号)文件精神,拟对47名对象按梯度给予 1-2.5 万元救助,救助金额共计59.7万元。其中45名由丽水市慈善总会给予救助,拟救助金额共计57.7万元(详见附件1),2名由庆元县慈善总会给予救助,拟救助金额共计2万元(详见附件2)。1名高额费用对象经过一人一议、一事一议拟救助金额2147.37元(详见附件3),将从“庆元县大病救助慈善基金”中列支。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庆元县慈善总会当面反映、书面反映或电话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
联系人:吴文燕
监督电话:0578-6127626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横城北路8号
庆元县慈善总会
庆元县大病救助慈善基金
2024年9月20日